歐盟正式啟用國際通行的化學品分類及標籤體系
歐盟正式啟用國際通行的化學品分類及標籤體系 2008年12月31號,歐理會發布了新的歐盟化學品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籤和包裝法規 ((EC) No. 1272/2008) (CLP) 的正式文本。新CLP法規採納了聯合國的GHS體系,即化學品的分類和標籤全球調和制度(GHS), CLP的出台使歐盟的化學品分類和標籤體系和全球通行的GHS體系取得同步。 CLP法規於2009年1月20日正式開始實施,而現行的化學品分類,標籤和包裝指令(67/548/EEC)和配製品指令 (Directive 1999/45/EC) 將於2015年6月1日完全被取代。CLP的實施是逐步完成的,其中規定舊的化學品的分類,標籤和包裝指令廢止的時間是2010年12月1日,舊的配製品(混合物)的分類,標籤和包裝指令的廢止時間是2015年6月1日 (詳細情況見圖1) 。 CLP主要對現行的指令(67/548/EEC)作了修改,其中67/548/EEC附錄1將會被取代。新的分類元素,包括危險標誌,警語( 如“危險”和“警告”)等被引入CLP CLP法規同時對歐盟的一些主要的法律法規以及指令中的相關內容都作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