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擬就多類產品製訂新的最低能效標準
加拿大擬就多類產品製訂新的最低能效標準 加拿大政府擬建議對一系列家用和工業產品設立新的最低能效標準(MEPS),或修改其現行標準。該建議案擬修改電動機、家用燃氣鍋爐、家用燃油鍋爐、乾式變壓器、大型空調、熱泵、商用成套製冷系統、室內空調、通用白熾反射燈等的當前標準。此外,加拿大將對外部電源、數位電視適配器、電鍋爐、移動式空調、單體立式空調和熱泵、以及某些電子產品用的待機能耗(即小型音響產品、電視、電視組合設備及視頻產品)設定新標準。 建議標準的要求,在多數情況下複製了美國、歐盟和/或加州的現有標準。要點概要如下: 1、電動機(2011年1月1日生效) – 將目前1~200馬力(0.75~150KW)電動機的多數能效要求提至高能效級別(premium efficiency levels); – 取消目前多數對1~200馬力(0.75~150kW)電動機的例外,以便其符合目前的能效級別; – 將一些201~500馬力(151kw~185KW)的電動機也納入MEPS覆蓋範圍,使其達到目前的能效級別。 2、家用燃氣和燃油鍋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