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舊電器棄置責任諮詢今起為期3月
香港政府今日起推出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的公眾諮詢,為期3個月。 環境局長邱騰華表示,香港每年產生約七萬噸舊電器,長遠不能全部丟到堆填區,所以要想辦法處理這類垃圾,例如設立中央處理的設施。諮詢文件指出,政府就徵收處理費水平所做的調查,顯示一半受訪市民認為,低於電器零售價百2.5%是合理;四分一的人認為,可以接受介乎2.5%至5%。 政府目標是力求收回成,計劃包括冰箱、冷氣機、洗衣機、電視機和電腦等5類電子產品。政府參考外國經驗,建議根據產品體積大小,收費有所不同,小型電器收費約100元,大型電器則收200至250元。 政府建議的收費模式,包括進口商和分銷商出售產品時收費,費用會向消費者全部或部分收回;另一種收費模式是直接向消費者收取。 當局亦計劃透過公開招標,委聘承辦商處理回收廢電器,禁止棄置廢電器於堆填區,並建議強制規定零售商,推出以新換舊的免費回收服務,達到環保目的。 – 參考資料來源:中央社 201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