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生產包裝誰負責回收
德國首創“綠點系統” 誰生産包裝誰負責回收 在德國,從去年起誰購買不可再生材料包裝的礦泉水、啤酒以及軟飲料,政府就要向他徵收強制性押金。顧客只有在喝完飲品後將空包裝送回到當初購物的店家,才可以返還押金。這一規定使這類商品越來越沒有市場,迫使生産這類商品的企業主都想辦法儘快成爲包裝回收組織DSD的成員。 1991年德國公佈了《包裝法》,首次用法律的形式來約束商品包裝的生産和經營。該條例的核心原則是:誰生産包裝誰就該回收包裝。 “綠點系統”的標識是由綠色箭頭和黃色箭頭組成的圓形黃綠色圖案,上方文字由德文“DERGRUENEPUNKT”組成,意爲“綠點”。綠點的雙色箭頭表示産品包裝是綠色的,可以回收利用,符合生態平衡、環境保護的要求。按照規定,DSD企業成員向DSD組織支付了一定使用費後,就取得“綠點”包裝回收標誌的使用權。DSD組織則利用成員交納的費用,負責收集包裝垃圾並進行清理、分揀及迴圈再生利用。不參加該組織的企業按照1996年頒佈的《迴圈經濟法與廢料法》內容,自行回收處理包裝材料。 在德國,倒生活垃圾需要付費。但是由於包裝材料已由DSD企業成員付過費,因此不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