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有害物質新例通過
限制有害物質新例通過 2010年11月24日,歐洲議會投票通過歐洲委員會建議修訂《限制有害物質指令》(指令2002/95/EC)的草案。該指令對電器及電子設備所用的有害物質實施限制。 修訂後的限制有害物質法例排期於12月20日在歐盟理事會通過。新例內容將於2011年初在歐盟官方公報刊載,20天後生效。成員國有18個月時間把新指令轉置為國家法例。 限制有害物質新例要點如下: 範疇: 繼續適用於現行《限制有害物質指令》涵蓋的電器和電子設備,但亦將涵蓋醫療設備、監控設備以及其他沒有具體排除的電器和電子設備,例如有電子功能或延伸電線的玩具。 範疇的過渡期: 涵蓋範疇將會擴大,但過渡期長達8年。原本不受現行指令涵蓋,但在新例下變成不合規定的產品,在新例生效後8年以內,可以繼續推出市面。 明確排除的產品: 對保安而言屬於必要的軍用設備、擬用於外太空的設備、位置固定的大型工業工具及固定裝置、客貨運輸工具、非公路專業用途流動機械、光伏板等。 定義: 加入明確定義,例如電纜的明確意義。 限制物質: 新例仍只針對現行指令所限制的6種物質(見指令附件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