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規附錄17限用物質清單中新增富馬酸二甲酯DMF
2012年5月15日,歐盟《官方公報》(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頒佈(EU)No 412/2012法規,將富馬酸二甲酯DMF正式加入REACH法規附錄17(關於危險物質、混合物與成品,其製造與置於市場之限制)物質清單的第61項,此法規在歐盟公報發佈後20天生效,並要求成員國需無條件轉為本國法律。 在此之前,歐盟於2012年1月26日發佈了DMF禁令的修訂法規2012/48/EU,將富馬酸二甲酯禁令(2009/251 /EC)的生效日延至2013年3月15日。然而2012/48/EU法規中明確指出,若富馬酸二甲酯列入REACH法規附錄17中進行強制管控的提案正 式通過的時間早於前者,則富馬酸二甲酯禁令即時生效。也就是說歐盟之前頒佈的“延長富馬酸二甲酯生效日期”的2012/48/EU指令將在(EU)No 412/2012生效日同時作廢,即6月4日起,全歐盟將限制富馬酸二甲酯使用。 物質名稱 CAS號 EC號 限用條件 61.富馬酸二甲酯(DMF) 624-49-7 210-849-0 (1) 用於物品及物品的任一成分中DMF的含量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