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网站新增REACH附录17 Q&A协助解答产业问题
欧盟网站新增REACH附录17 Q&A协助解答产业问题 2017年6月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宣布,联同欧洲委员会就《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 附件XVII列明的限制,以问答形式提供新指引。 订立限制措施的目的是保护人体健康及环境,免因接触化学品而蒙受无法接受的风险。限制适用于独立存在,以及存在于混合物或物品中的物质,包括毋须注册的物质。商家必须留意,该等限制同时适用于欧盟制造及入口的货物。 指引以问答形式刊登,旨在协助相关行业,同时亦有助执法部门在所有成员国实施相关限制条文。 根据问答内容,附件XVII多条项目 (第5、31、43、50、51及52项) 均与玩具有关。不过,《REACH法规》并无界定「玩具」的意思。根据欧盟《玩具安全指令》(第2009/48/EC号指令),玩具的定义是「设计或拟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产品 (无论是否专门供其使用)」。 《指令》已在附件I提供详细清单,列明什么产品不属于玩具范畴(例如民俗类娃娃及装饰用娃娃,或是超过500块的拼图)。另外,一些明确列为不属于玩具范畴的产品包括装有内燃机的玩具车、玩具蒸汽机、投射器和弹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