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延长RoHS 2指令一豁免条文有效期
2017年10月31日,欧盟在《官方公报》颁布一项新法例,修订《第2011/65/EU号指令》,即俗称的《RoHS 2指令》。 《RoHS 2指令》限制商家在电器及电子设备使用某些有害物质,包括镉。 新颁布的《欧委会第2017/1975号授权指令》对《RoHS 2指令》附件III进行修订。该附件就禁用有害物质列出各种豁免情况,本次修订涉及现时显示设备的颜色转变发光二极体 (LED) 使用镉可享的豁免条款。 该指令指出,《RoHS 2指令》附件III第39项订明,在发光及显示设备的颜色转变LED使用镉可获豁免,有效期至2014年7月1日。欧洲委员会收到申请,要求在2013年1月1日前延长豁免期。 根据《RoHS 2指令》第5条,欧委会可在若干情况下新增或延长豁免,包括当受限制物质替代品的可靠性存疑,或是有关替代品在环境、人体健康及安全方面的裨益料难以弥补其在这三方面造成的整体不良影响。 该指令指出,使用量子点的颜色转变LED在节能及色彩表现方面已证明较过往技术优胜。和其他现有替代技术相比,在显示设备中使用含镉量子点的能源消耗较低,因此整体而言是利多于弊。同时,若在使用量子点的显示设备中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