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於2014年6月公告紡織品申請歐盟環保標章標準,標準中包含了規範製程中對於有害物質的使用限制。 如果要申請環保標章,紡織產品以及生產配方必須不包含限用物質清單 (Restricted Substance List, RSL) 中的有害物質,或是有害物質含量必須小於限制的數值。生產商必須要製作符合所有化學法規的RSL並且註明針對每個生茶產階段或最中產品特定的驗證或檢測要求。 這個清單必須清楚的傳達給供應商以及負責紡紗、染色、印花以及修飾等階段的合作廠商,並要求這些廠商共同遵守。如果有需要,每個產線還要隨機抽樣送實驗室測驗。如果順利取得環保標章,在標章有效期限內,產品每年必須進行測試,以保證持續符合RSL的要求。 環保標章標準明確規定最終產品不得含有高度關注物質 (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或是被列於歐盟REACH後選清單中的有害物質。歐洲成衣及紡織品協會(European Apparel and Textile Confederation, Euratex)雖然沒有針對每個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