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玩具安全法例進一步降低鋇限值
2013年7月18日,歐盟《官方公報》刊登歐洲委員會第681/2013號公報。該公報修訂關於玩具安全的第2009/48/EC號指令,具體來說,本公報修改指令中關於化學物質鋇的限值,修訂部分已於2013年7月20日在歐盟全面生效。 第2009/48/EC號指令附件二第三部分的條文,是針對投放在歐盟市場的玩具的化學特性。第三部分指出,玩具在設計和生產過程中必須考慮到,人體不會因正當使用玩具時接觸到玩具中的化學物質或混合物,而蒙上健康受損的風險。指令表明,歐洲委員會有責任定期評估玩具含有有害物質的狀況,若有新證據顯示某些化學物質損害兒童健康,委員會可以修訂關於該等物質的限制。 第三部分第13段列出玩具或玩具部件所含物質的遷移限值。遷移限值涵蓋\19種元素,包括鋇、鉛、鎘、三價鉻和六價鉻、銅、汞和鎳等。 最近公佈的歐洲委員會第681/2013號公報進一步降低鋇的限值。美國有毒物質與疾病登記署在2007年發表的報告中建議,人體每日攝取的鋇不應超過每公斤體重0.2毫克。有見於此,委員會要求轄下的健康與環境風險科學委員會就鋇的遷移限值提供意見。 健康與環境風險科學委員會於2012年3月22日通過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