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施行GHS 純物質規範自2014年3月30日起生效
越南施行GHS 純物質規範自2014年3月30日起生效 越南GHS施行在即,針對個人或機構,於越南製造與進口之純物質自2014年3月30日起,分類與標示須符合越南GHS規範才能使用及上市,惟短暫進口,旋即復運出口之物質及科研物質不在此限。混合物的實施日期則延至2016年3月20日。越南GHS規範係採納聯合國全球調和標示(GHS)第三修訂版(2009年),於2012年2月13日由越南工商部發布 Circular 04/2012/TT-BCT命令,同年3月30生效。 越南採用之危害分類涵蓋\物理性17種、健康危害7種、環境危害2種。而法規規定之標示內容應採越南語,必要時可輔以外語且字型應小於越南本國文字。標示內容包含: 1. Chemical name 物質名稱 2. Code for chemical identity&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