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延長RoHS 2指令一豁免條文有效期
2017年10月31日,歐盟在《官方公報》頒布一項新法例,修訂《第2011/65/EU號指令》,即俗稱的《RoHS 2指令》。《RoHS 2指令》限制商家在電器及電子設備使用某些有害物質,包括鎘。 新頒布的《歐委會第2017/1975號授權指令》對《RoHS 2指令》附件III進行修訂。該附件就禁用有害物質列出各種豁免情況,本次修訂涉及現時顯示設備的顏色轉變發光二極體 (LED) 使用鎘可享的豁免條款。 該指令指出,《RoHS 2指令》附件III第39項訂明,在發光及顯示設備的顏色轉變LED使用鎘可獲豁免,有效期至2014年7月1日。歐洲委員會收到申請,要求在2013年1月1日前延長豁免期。 根據《RoHS 2指令》第5條,歐委會可在若干情況下新增或延長豁免,包括當受限制物質替代品的可靠性存疑,或是有關替代品在環境、人體健康及安全方面的裨益料難以彌補其在這三方面造成的整體不良影響。 該指令指出,使用量子點的顏色轉變LED在節能及色彩表現方面已證明較過往技術優勝。和其他現有替代技術相比,在顯示設備中使用含鎘量子點的能源消耗較低,因此整體而言是利多於弊。同時,若在使用量子點的顯示設備中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