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GB/T 26572-2011標準 | 第1號修改單 |
第 1 章 | 本標準規定了電子電氣產品中限用物質的最大允許含量及其符合性判定規則。本標準適用於電子電氣產品中鉛(Pb)、汞(Hg)、鎘(Cd)、六價鉻[Cr(VI)]、多溴聯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限用物質的控制。 | 本文件規定了電子電氣產品中限用物質的最大允許含量及其符合性判定規則。本文件適用於電子電氣產品中鉛(Pb)、汞(Hg)、鎘(Cd)、六價鉻[Cr(VI)]、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鄰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等限用物質的控制。 |
規範性引用文件 | GB/T 26125-2011 電子電氣產品 六種限用物質(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測定(IEC 62321:2008 IDT) | GB/T39560(所有部分) 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的測定和GB/T 39560.701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的測定 第7-1部分:六價鉻 比色法測定金屬上無色和有色防腐鍍層中的六價鉻[Cr(Ⅵ)]。 |
5.2 | 依照GB/T26125–2011中檢測方法對各檢測單元的限用物質含量進行測定。 | 產品拆分及拆分出各檢測單元中的限用物質的測定按GB/T39560(所有部分)對應方法執行。 |
表2中腳注a | 六價鉻按照GB/T 26125-2011附錄B中測試方法不得檢出。 | 六價鉻[Cr(VI)]按照GB/T39560.701中規定方法判定結果為“六價鉻[Cr(VI)]陰性” |
第4章 | 構成電子電氣產品的各均質材料中鉛、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得超過0.1%(質量分數),鎘的含量不應超過0.01%(質量分數)。 | 構成電子電氣產品的各均質材料中鉛(Pb)、汞(Hg)、六價鉻[Cr(VI)]、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鄰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的含量不應超過0.1%(質量分數),鎘(Cd)的含量不應超過0.01%(質量分數)。 |